随着医疗行业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电子病历已逐步成为医疗服务和机构运营的重要基础。6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电子病历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旨在提升信息安全水平,规范应用行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提升。
电子病历是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以数字方式记录患者诊疗信息的形式,涵盖文字、符号、图像、影像、图表等内容,是现代医疗系统中核心的数据资产。它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等多个场景下的病历记录,具有存储、传输、再现等多种功能,对患者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从多个方面对电子病历的管理做出了具体部署:
明确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各医疗机构需厘清电子病历的定义与范围,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保护患者信息隐私。同时,《通知》要求将电子病历的规范化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形成可持续的管理制度。此外,应构建长期监管机制与突发事件应对方案,确保在常态与紧急状态下均能有效管理和使用电子病历。
实施分级授权,细化访问权限管理
《通知》强调应按照“最小够用”原则,对电子病历访问实行分级授权,明确不同角色如临床医师、教学人员、管理人员等的访问权限范围及有效期限,从制度层面防控信息滥用风险,杜绝越权行为。

强化权限管控,规范使用行为
对于使用电子病历信息的工作人员,《通知》要求机构规范其权限范围和操作行为,严禁擅自收集、泄露或传输患者信息。同时,对于临时或短期工作人员,要加强信息使用培训,确保职责与权限对等,降低人为操作风险。此外,医疗机构应与技术服务商签订保密协议,共同保障患者数据安全。
提升信息安全水平,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通知》提出,应运用数字水印等技术手段,实现电子病历信息使用过程的全程留痕,提升操作可追溯性。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有效识别并防范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潜在风险,确保病历信息安全可靠。
加强行政监管,纳入多项考核评估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与指导,定期开展检查与评估,督促政策落实。省级部门则需将电子病历管理情况作为医院评审、巡查、智慧医院建设等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总结:构建安全合规的电子病历管理生态
电子病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医疗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制度、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入手,确保电子病历信息的合理、合法、安全使用,为构建现代化医疗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更是对患者信息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有力保障,展现了国家在数字健康治理方面的前瞻性与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