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解决多年来创新药在“研发难、支付难、进院难”上的核心痛点,推出了16项针对性举措。这份被誉为“一场及时雨”的政策,从数据开放、支付创新到准入松绑,为推进创新药“从实验室到病床”的全链条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研发端:医保数据开放为创新提供导航
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通过累计7轮医保目录调整,已将149款创新药纳入医保范围,有效提升了新药的可及性和医保基金保障能力。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5月,医保基金已为谈判创新药累计支付超4100亿元,带动药品销售额突破6000亿元。
《措施》的亮点之一在于,拟开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向创新药研发企业提供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高价值核心数据。这将为新药研发提供“真实世界”的精准导航,有助于企业更高效地确定研发方向、优化研发管线,以减少盲目投资和开发风险。
为解决研发长期资金不足的困境,政策还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通过设立创新药投资基金等方式介入,为创新药研发引入新能源。同时,新药在申请上市的同时即可向医保部门申请“点对点”政策指导,使企业能够明确医保准入的关键条件,助力研发精准和高效推进。

支付端:商保目录为高值创新药开辟新出路
“进医保降价太多,不进医保市场难开拓”一直是创新药企业面临的困局。《措施》创新性推出“双轨制”解决方案,同时涵盖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目录。
医保路径的优化:
继续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可按程序纳入。针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创新药甚至可探索临时纳入机制。
通过药物经济学评估制定合理支付标准,并优化续约规则,对新增适应症或销售超预期的产品降幅限制,使市场预期更加稳定。
商保目录的开辟:
《措施》首次提出设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重点覆盖具有显著临床价值但超出医保范围的创新药。目录药品可享受价格协商保密、不纳入自费率考核等优势,为价格较高的突破性疗法提供全新支付渠道,填补医保覆盖的空白,实现二者互补。
国家医保局表示,未来将实现商保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并赋予商业保险公司在价格协商和准入评审中的关键决策权,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
准入端:打通进医院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药进入医保后,如何推动医院临床使用一直是一大关卡。《措施》明确提出以下支持:
鼓励医院调整药品目录: 医保目录更新后,医疗机构应及时召开药师会,根据患者需求调整药品配备,防止创新药因“药占比”或用药目录数量限制无法进入医院。
取消“一品两规”限制: 允许医保谈判药品与商保目录药品突破药品规格数量限制,从而提高高价值药品进入医院的几率。
灵活支付机制: 对于无法按照现有病种支付体系(如DRG/DIP)结算的创新药病例,医疗机构可申请特例管理,按季或按月组织评审,确保为救命药开辟支付空间。
多元支付和国际化:开拓创新药新生态
《措施》不仅积极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还在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
联合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商保产品纳入创新药目录,医保部门将给予数据共享和结算支持,以扩大参保人员的药品覆盖范围。
慈善捐赠与社会支持: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帮助困难人群用上创新药。
在国际化方面,政策提出鼓励药企通过港澳地区面向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搭建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推动中国创新药走向国际,同时引进更多先进国际药物进入中国市场。
加强监管与可持续性
在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的同时,《措施》也提出了严格监管机制:
创新药支付被纳入医保监管重点范围;
全面推广药品追溯码,确保基金安全;
通过质量抽检和独立审评,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基金支出。
结语:引领创新药发展的新风向
《措施》以全链条支持为核心,通过聚焦研发、支付和准入等关键环节,为国内创新药产业释放了政策红利。患者获益、企业信心提升、市场生态优化将成为这场改革的积极连锁反应。
可以预见,随着《措施》的逐步落地,更多突破性“救命药”和“好药”将快速惠及患者,同时也将推动本土医药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全球医药创新贡献更多中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