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量和给药】
仅供重构后静脉内使用。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初始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值和体重进行个体化。
•在接受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治疗的患者中同时给予维生素K,以便在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效应减弱后维持因子水平。
•重复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不建议使用。
•以0.12mL/kg/min(~3单位/kg/min)的速率给予重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最大速率为8.4mL/min(~210单位/min)。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_香港济民药业
剂量基于体重。药瓶上注明的剂量基于实际效力,重构后剂量范围为20-32因子IX单位/mL。500单位小瓶的实际效力范围为400-640单位/瓶。1000单位小瓶的实际效力范围为800-1280单位/瓶。
†单位指国际单位。
‡剂量基于不超过100公斤的体重。对于体重超过100公斤的患者,不应超过最大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