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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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Bosentan)的注意事项和用药禁忌症,波生坦(Bosentan)在使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波生坦是处方药,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主要治疗肺动脉高压,严重慢性心脏衰竭者需谨慎使用;可能会引起血液学变化和体液潴留,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监测;可能降低对华法林等抗凝血药物的响应能力,需密切监测凝血功能;可能增加对糖皮质激素的浓度,需注意剂量和疗效。
波生坦(Bosentan)是一种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PAH)的药物,通过拮抗内源性血管收缩物质内皮素,起到扩张血管、降低肺动脉压的作用。在使用波生坦时,患者需特别注意一些重要事项与禁忌症,以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1. 用药前的评估
在开始波生坦治疗之前,医生通常会进行全面的医学评估,包括患者的病史、当前用药情况及过往的健康状况。特别是对肝功能不全患者,应进行详细的肝功能检测,因为波生坦可能对肝脏造成负担。
2. 肝功能监测
使用波生坦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表明,该药有可能引起肝酶升高,特别是在使用剂量较高时。通常建议在治疗初期及用药后每月进行肝功能检测,确保患者的肝功能处于安全范围内。
3. 怀孕及哺乳期的禁忌
波生坦对胎儿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怀孕期间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此药品。此外,哺乳期的母亲也应禁用波生坦,因其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健康。对于计划怀孕的女性,使用波生坦前应咨询医生,确保对胎儿的安全。
4. 药物相互作用
波生坦可能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患者在用药前应告知医生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及草药补充剂。特别是某些抗病毒药物和抗真菌药物可能会增强波生坦的副作用,医生可据此调整剂量或改变治疗方案。
综上所述,波生坦在治疗肺动脉高压中具有显著效果,但在用药过程中需要谨慎对待。患者在接受波生坦治疗时,应定期监测肝功能,了解自身的用药禁忌,并与医疗提供者保持沟通,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确保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