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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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波生坦需要谨慎,因为它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在开始使用波生坦之前,必须经过专业医生的评估和处方,并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使用。以下是关于波生坦使用的一些建议:
1. 正确用药:波生坦通常是以片剂的形式口服,每天两次。在使用波生坦之前,必须空腹服用至少两小时,以确保其充分吸收。剂量根据个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进行调整。绝对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剂量,也不能提前停止使用。

2. 心脏监测:在使用波生坦期间,应定期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心电图和心脏超声波检查。这些监测有助于评估治疗效果和检测可能的并发症。
3. 避免怀孕:
波生坦是一种具有胎儿致畸风险的药物。妇女在使用波生坦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在治疗结束后至少一个月内继续使用。如果怀孕计划或怀孕,应与医生咨询,并在彻底评估利弊后做出决定。
4. 注意不良反应:波生坦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异常、血液异常和浮肿等。如果出现黄疸、恶心、食欲不振、疲劳、肌肉疼痛或血尿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生。此外,对于已存在的肝病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的患者,应特别注意肝功能。
5. 避免饮酒:在使用波生坦期间,应避免饮酒。酒精可能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也可能与波生坦相互作用,导致不良反应。
总之,
波生坦是一种有效的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然而,它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并且需要严格遵守医生的建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任何不良反应,并定期进行心脏监测。此外,女性在使用波生坦期间需注意避孕。只有在医生的监督下正确使用波生坦,患者才能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并减少可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