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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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曲肽(Octreotide)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Octreotide(Octreotide)于1988年在美国上市,中国的上市时间是2019年3月29日。Octreotide(Octreotide)的有效期为36个月。需根据主治医生嘱咐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奥曲肽是一种合成的肽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多种内分泌系统疾病,包括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和胰岛素瘤等。关于奥曲肽的有效期问题,本文将进行详细探讨,以帮助患者及医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一重要药物。
1. 医药有效期的重要性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特定储存条件下,药品能保持最佳疗效和安全性的一段时间。对于患者而言,了解药物的有效期至关重要,因为过期的药物可能会失去疗效,甚至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对奥曲肽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在保质期内使用,对于疾病的治疗与患者的安全都极为重要。
2. 奥曲肽的有效期
根据药品生产厂家和相关药典的标准,奥曲肽的有效期通常为2至3年,前提是其在适当的存储条件下(避光、阴凉、干燥)保存。药品的包装上会标明有效期,请患者在使用前仔细查看。同时,避免使用过期药物对于疾病管理至关重要。
3. 存储条件对有效期的影响
奥曲肽的有效期不仅与生产日期有关,也与其存储条件密切相关。合理的存储环境能有效延长药物的有效期。应将奥曲肽储存于温度控制在2-8℃的冰箱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以确保药物的稳定性和活性。
4. 如何处理过期的奥曲肽
一旦发现奥曲肽已经过期,患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当地的废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不要将过期药物随意丢弃,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建议在使用药物之前及时向医生或药师咨询,以获取最新的用药建议。
总结来说,奥曲肽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疗药物,通常具有2至3年的有效期。为了确保其疗效和安全性,患者在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确保用药的安全与有效。同时,定期与医疗专业人员沟通,以获取必要的药物管理建议。